精选写狗的作文汇编五篇
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,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,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、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。那要怎么写好作文呢?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狗的作文6篇,供大家参考借鉴,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。
狗有一身黄色的披风,炯炯有神的双眼,她就像一个尽职的“卫士”守卫着家。
我外婆家曾经有一条狗,他有一身黄色的披风,双眼炯炯有神,有两排整齐的大白牙,四肢十分强健,可以明显看见一块块凸起的肌肉。
“我已经记不得这条狗是什么时候来我们家了,好像是一年冬天。”外婆常说。
“现在它老了,记得它刚来到我们家时,长得可强壮了。他从不需要铁链拴着,但依然为我们勤勤恳恳地工作。你看,炎炎酷暑它没有放松过一分一秒,严冬与深夜也是一只眼睛睡觉一只眼睛放哨。因为它,近几年来我们家从来没丢过什么什么东西。现在他老了,我们因该把它养老送终。”外婆说。
我和妈妈都点头赞成。从此以后,它就不用工作了,天天有人端着小米粥给它喝;天天都可以住温暖的狗棚;天天都能沾着荤腥。但是它总是无聊地走来走去,似乎这不是它想要的生活。
它临死的前几天,我们发现它吃的愈来愈少了,一碗一餐能消灭的小米粥竟吃了两天六顿。它逝世那天,支撑着想去院子走走,它像卫士一样,巡逻了它的领地——院子,一圈后,倒在了地上,它死了,死在了自己的领土,自己的岗位上。他死时的模样很特殊:瞪着两只圆圆的大眼睛,显得很突出;肋骨一根一根暴突着,浑身脏乱的皮毛好像闪耀着光泽。泛黄的牙齿歪在嘴外,它在用生命警告盗贼,让盗贼打消偷盗的主意。
在它身上,我感受到了尽职。
我家有一条小狗。它长着一对晶亮的眼睛。那毛茸茸的尾巴向上翘着,看起来十分可爱。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——晶晶。我非常喜欢我家那只可爱的小狗。
晶晶特别爱干净。它不像别的小狗那样在泥地里打滚,把身上弄得脏兮兮的。它还特别喜欢洗澡,似乎洗澡就是他每天的必修课似的。
它特别爱吃骨头。当妈妈买回骨头时,它都是最先迎上去。谁都知道它已经打坏主意了。真是个小馋嘴。
晶晶吃饭的样子十分调皮。它用小小的舌头在饭碗里舔。不一会儿,晶晶很快地把饭菜吃完了。可它还嫌饭不够,紧跟在主人的脚后面,甚至索性跳在饭桌上,“汪汪”地叫着,好像在说:“主人,还要给我添饭。”主人只好把它先安顿好了,才好清静地吃饭和干活。
我最喜欢和晶晶玩耍。它特别喜欢玩捡东西。我常常把东西使劲地扔得老远,催促说:“晶晶,快去!”它撒腿就跑,像一只小老虎似的冲上去,把东西捡回来。当承包地里有鸡鸭在践踏庄稼时,主人一挥手,嘴里吆喝着:“晶晶,嗦——嗦——”,晶晶会很听话地冲过去把鸡鸭吓跑。
我喜欢我家那只可爱的小狗——晶晶。
专家点评:
这是一篇描写可爱的小狗的文章,文章开篇点题“我非常喜欢我家那只可爱的小狗”。文章字里行间流露着我对小狗的喜爱,如“真是个小馋嘴”。全文语言流畅自然,是一篇不错的习作。
在五一节期间,我有几天老姑家住的。老姑家在沈阳的农村,就在那里,我真是了朋友。猜猜是谁,是两只机灵、可爱又能看家的狗。中最大的叫黄黄,它身上的毛是土黄色的,两只耳朵立着,为把翘着,你一看它明亮的眼睛,到它很机灵,它的嗅觉也很灵敏。另狗和黄黄差不多的,叫黑豹,它身上的毛大部分黑的,脸、腿、尾三处有点儿黄毛。它总立立着的耳朵和黑色鼻子比黄黄的还要灵敏。
黑豹有条腿瘸了,仍然尽的看家。当有人路过或有陌生人进院时,它总会第奔到门口汪汪地叫。黄黄也跟汪汪地叫。
我次进门的,也冲我汪汪的叫,但我害怕,昂首阔步往里走。后来几天,我有空就到院子里走走,给些食物和水,后来认识我了。在我每次走进院子里的,上前先闻闻气味,感到后就围在我身边,好象管我了要吃的。
有我给事物了,再,我就说:没了,没了。又冲汪汪汪叫几声,明白了话,就。有,我对黄黄说:你长得真漂亮!黄花听后低下了头,害羞了。有,和一起在院子里走来走去,有还给讲故事,和,每次听后的动作都在回答我,但不听没听懂。
我非常喜欢。我喜欢新朋友。
“喂!把肉还给我!”我拚命的跑呀跑,每天被人追打,因为我就是一只流浪狗。
我长的白白胖胖的,是小主人的心肝宝贝,还没变成流浪狗之前,我吃着高级狗食,小主人帮我盖了一间豪华的狗屋。有一天清晨,我感到风用力吹过,我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在一箱破纸箱内,我爬出破纸箱,寻找小主人的踪影,但我根本不知道我在那儿,从这天起,变成一只流浪狗,一只无依无靠的流浪狗。今天,我照往常一样在这条街上慢慢的走,忽然,看见眼前有一只烤鸡,我趁着老太太不注意时,把那只美味可口的'烤鸡叼走了,但事情可没那么顺利,老太太拿着木棒向我喊打。为什么我会像一只过街老鼠,大家不是追我就是打我,我讨厌当流浪狗, 我已经对人类失去信心了。
某天,我正要去找食物时,突然,“轰隆!轰隆!”豆大的雨滴从天而降,我只好待在公园的大树下。等待雨停,幸好雨终于停 了,我走出公园,便摔了一跤,这一跤,使我的脚变得一跛一跛的,我慢慢的走到垃圾桶旁,寻找剩菜饭,还好,那儿还有食物,我狼吞虎咽的把饭菜吃完一跛一跛走回公园,趴在椅子下,等待另一天的到来。
为什么人类要抛弃我们,要想我们就要好好的养,不随意抛弃,这样不但使世界更混乱,也会惹来许多疾病,我讨厌人类,他们再也不是我们最好的朋友了。
四岁的小侄女在朋友家里看到了一只半岁大的小狗,爱的不得了,从那之后就在不停的缠着妈妈,想让妈妈同意养一只狗。
但是事情当然没有那么容易。只是出于喜欢而去领养一只狗是不够负责任的。我在小时候也曾养过狗,一只奶白色身体却有着黑色斑点的狗,但是我的粗心让我失去了她,那时候我就知道,狗并不仅仅是宠物那么简单,她是家庭的成员之一。
但是我仍旧支持小侄女家里养一只狗。对于一个小孩子来说,能有一只小狗陪伴着她,跟她一起长大,那是多么好的一件事,这对一个孩子的成长来说,会是最棒的一份礼物。他们会共享十数年的成长时光,收获无数的欢乐,并在最后,让她人生中第一次明白离别。
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呐,小白,你还好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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